2019年11月國債發(fā)行時間及利息 11月份國債什么時候發(fā)行?(2)
2019-10-22 11:49 互聯(lián)網(wǎng)
提前兌取憑證式國債,按實際持有時間和相對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。具體為:從購買之日起,持有國債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;滿半年不滿1年按年利率0.74%計息;滿1年不滿2年按2.47%計息;滿2年不滿3年按3.49%計息;
如果是五年期憑證式國債,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3.91%計息,滿4年不滿5年按4.05%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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